安徽省部分地区已开展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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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部分地区已开展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

  近日,野猪“肇事”多发,频上热搜。频繁出现的野猪身影,给人们带来不少困扰,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去年,全省有野猪危害的62个县市、区购买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共理赔1927件,赔付金额近700万元。专家认为,被移除“三有名录”之后,野猪致害防控仍旧普遍面临堵点和难点。

  关注野猪频繁下山、进城破坏性也不可忽视

  最近一段时间,野猪成为互联网热门话题。农作物受损、人员受伤、干扰交通秩序、影响居民生活……野猪下山、进城之后,带来的破坏性不可忽视。

  野猪在我国28个省份有分布,数量200万头,其中致害省份达26个,安徽就是其中之一。

  在合肥,这几年,野猪也偶有“进城”的情况。

  2021年12月23日,一头超200斤的野猪在合肥市桐城路上乱窜,惊扰到不少路人。之后,警方出动将其击毙。

  2023年10月17日深夜,合肥市徽州大道一家医院附近,一头野猪横穿马路,被一辆出租车撞倒身亡,出租车车头受损。

  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授吴海龙,长期与林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保护地合作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监测。

  安徽省林业局曾于2021年委托安徽师范大学开展过全省野猪种群调查。2022年,公开出来的数据显示,安徽省野猪的种群数量总共约6.8万~9.8万头。

  吴海龙认为,目前全省野猪的实际数量已远远超过这数字。

  一方面,天敌种群数量相对较少,加快了野猪数量的恢复。同时,野猪的繁殖能力极强,成年降的母野猪,在自然条件好的情况下每年可产仔2窝,每窝7头左右。

  在安徽,野猪主要分布在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比如黄山市、宣城市、池州市、六安市、安庆市。

  “在肥东县,野猪主要集中在长临河、桥头集、石塘、店埠、包公等五个沿山乡镇,这些乡镇植被相对丰富。”肥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资源科科长刘永健透露。

  “不同地区野猪的特点习性大同小异,它们都是杂食动物,食性比较广泛,喜群居。”刘永健称,“尤其是长临河镇、桥头集镇,有的地方的野猪破坏,甚至可以用猖獗来形容。”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野猪频繁下山、进城,主要和季节因素有关。”吴海龙分析,进入秋冬季后,野猪种群开始育肥,为过冬做准备,偏爱在林下或农田附近觅食。山里的食物减少,野猪下山觅食逐渐频繁,玉米、红薯、花生等秋粮作物都是野猪爱吃的口粮。

  猎捕野猪致害防控仍旧普遍面临堵点和难点

  早在2017年,国家层面就曾组织开展全国层面的野猪种群调控工作。

  吴海龙认为,面对野猪带来的危害,目前来说,枪猎是针对野猪最为有效的猎捕手段,但需要执行严格的管理措施。

  近年来,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对野猪防控猎捕“实行年度猎捕量限额管理”,每年评估下发年度猎捕量限额。2021-2022年度,全省猎捕野猪3200余头。

安徽省部分地区已开展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第1张图片-捷宸网络

  比如,在2022年,省林业局下达六安市300头限额数;2023年,下达六安市450头限额数。

  猎捕会多大程度上影响野猪种群的数量?

  以地处黄山市的休宁县为例,“十四五”期间,休宁县年均750只猎捕量,仅占全县野猪数量的10%,不会对野猪繁衍造成较大影响。

  不过,猎捕也不是个轻松的活。

  刘永健透露,在肥东县,猎捕的工作主要交给当地公安部门来做,他们有专业的设备。“我们这边的野猪非常分散,且是昼伏夜出,流动性强,猎捕难度非常大。”再加上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影响,每年猎捕的数量也有限。

  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被调出名录。

  今年8月,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的通告。当中明确,野猪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采取猎捕调控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吴海龙认为,此举为有效控制野猪种群,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提供更大的空间。

  “地方财政支持不足是野猪防控难以持续的重要原因。”吴海龙认为,除了资金保障不足,猎捕效率低、捕猎队伍不专业等问题普遍存在,都是当前各地野猪致害防控面临的堵点和难点。

  补偿去年62个县市、区理赔1927件赔付近700万元

  近年来,全省多地报告发生野猪危害情况,造成林木、农作物及群众财产损失。

  以黄山市为例,在2016年到2020年,黄山市野生动物对农业生产和市面财产损失在7100多万元,当中有26起野猪伤人事件。

  前些年关于野猪损坏农作物的事情,刘永健称,肥东县林业部门会收到一些零星反映。但近两年,由于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猪数量快速增加,农作物受损的情况越来越多。

  野猪带来的危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除了猎捕调控,如何将群众受损程度降到最低,安徽省相关部门也一直在想办法。

安徽省部分地区已开展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第2张图片-捷宸网络

  通过积极争取,2021年,安徽省被列入全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省,并在部分市县开展野生危害综合防控试点。

  近年来,安徽释在积极拓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和保险业务。

  2022年,六安市共计完成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理赔630起,支付理赔金额9.1万元,其中作物受损626起,理赔金额7.16万元;人伤3起,理赔金额1.89万元;牲畜伤害1起,理赔金额0.05万元。

  自2022年8月30日起,霍山县林业局通过霍山县政府公益性投资,与国元保险霍山支公司协议投保了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2023年,全县累计受理农作物损毁及人身伤害理赔125起,合计赔付农民6.5万元。

  不过,因保险公司的商业属性和行业规定,部分高价值非农产业须经营者单独投保,小额损失未达到理赔门槛的,均未在公益性保险理赔范围内。

  在安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杨桂就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毁坏农作物防范工作的建议》。今年6月中旬,安徽省林业局公开答复了杨桂的建议。

  答复透露,2023年度,全省有野猪危害的62个县市、区购买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共理赔1927件,赔付金额698.78万元,让受害群众更及时、更便捷获得损失补偿,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利用个别地区已开展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

  野猪被猎捕之后,何去何从?这是不少人关注的问题。

  当前,主要还是消毒掩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过,处理方式在安徽也渐渐有了新的变化。

  在安徽,安徽省林业部门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积极探索野猪危害防控模式,开展野猪猎获物利用试点,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目前,在宣城市宣州区、六安市金寨县,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已经先行一步。

  针对在危害防控过程中合法狩猎的野猪以及合法人工繁育的野猪利用问题,宣城市宣州区就出台了野猪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对野猪猎获物,方案提出了几种重点利用方式。除了作为科研科普材料,作为皮革制品原材料,方案还提出,可以饲喂观赏性食肉动物或制作有机肥。

安徽省部分地区已开展野猪猎获物综合利用试点-第3张图片-捷宸网络

 ∵体来说就是利用猎获野猪饲养宿州、泾县等地野生动物园的狮、虎等食肉动物;亦可经过加工生产成有机肥或工业用油。

  另外,加强对利用野猪制作骨胶原蛋白等保健品的开发利用和研究,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据经过批准的含野猪成分的药品和医疗用品,对野猪肚、野猪胆、野猪皮等可以入药的部分进行药用。

  宣州区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开展野猪利用试点,在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而在金寨县,当地在全县大规模开展野猪捕猎行动2次,共猎捕野猪104头、11357.7斤,并将捕猎的野猪提供给养殖园作为动物饲料以及加工成高端宠物口粮。

  建议调研后及时修法允许食用检疫合格野猪

  每一头生猪从出栏到成为市场上的猪肉,都要经过严格的检验以及标准化的流程。野猪猎捕之后,为何不能直接吃?

  这是因为野猪生存环境十分复杂,很容易感染各种细菌和病毒,猎捕后的野猪如果直接食用,是极不安全的。

  所以,目前各地野猪被猎捕之后,主要采取“无害化”处理。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是不能出售,也不能食用的。”

  吴海龙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参与猎捕的积极性。当前的一个努力方向,就是要解决猎捕的野猪如何利用的问题,包括出售和食用。

  为此,吴海龙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周密调研,对现行有关法律进行适度修改,允许经检疫合格的猎捕野猪用于食用,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来弥补各地防控和调控资金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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